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简称 “洗染专业委员会”或“中商联洗染委”(英文译名是:China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Laundry Business Committee或China Laundry Association,缩写CLA),是经国资委和国家商务部同意,由国家民政部批准,我国洗染行业唯一的全国协会性组织,是中国商业联合会负责洗染业的分支机构。
服务行业,联系政府是洗染专业委员会的基本宗旨。维护行业的正当利益,促进行业总体水平的提升,积极倡导“科学洗涤、绿色洗涤、诚信服务”的行业发展理念,推动我国洗染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是洗染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目标。
内设机构:
秘书处(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培训交流处、会展处、信息处、皮革护理专业办公室)
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业专家委员会
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服务质量检测中心
全国洗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筹)
协会标识:

具体职能: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企业和从业者的愿望和要求,维护从业者的合法权益贯彻国家有关服务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
2、促进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促进行业自律,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以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促进企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权益;洗染专业委员会承担着“全国洗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接受政府委托组织制定(修订)本行业各类国家标准工作,如技术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收费标准、质量管理标准以及洗涤环保标准等;
3、开展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建立全国性的洗染业培训体系,开展洗染业基本理论、专业技术、经营管理、职业资格等方面的培训,促进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的提高,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开展全方位的信息资讯服务;
4、推介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举办各种技术以及相关产品的展示会、博览会,制作期刊、技术简报和举办网站等形势发布和推广适合行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成果,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转化为生产力;
5、促进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和服务水平提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相关信息;加强同国内外同行业组织与机关组织间的联系与交流,派遣研修人员、开展互访与合作。
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国商业联合会洗染专业委员会”(英文China Laundry Association,缩写CLA),简称“洗染专业委员会”或“中商联洗染委”。
第二条 本会是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商务部同意,国家民政部批准,全国各地方洗染行业协会洗染及洗涤设备和相关材料制造企业及从事与洗涤行业相关业务工作的单位自愿加入的全国洗染行业非营利性的协会组织,是中国商业联合会(简称“商会”)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 本会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按照“改革、联合、科技、服务”的工作方针维护行业的正当利益,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促进洗染行业服务质量和科技含量的提高,强化洗染行业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洗涤,致力于不断提升全国洗染行业的总体水平。
第四条 本会受商会领导,代表商会管理会员中从事洗染业相关活动的单位,发展会员,组织与洗染行业相关的各项活动。接受国家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徽标:以商会徽标图案为基础图案,在下三分之一处画草绿色“W”型水波纹。图案整体似洗衣机仓门、颜色蓝绿相间,象征洗染专业委员会倡导“科学洗涤、绿色洗涤”的理念。
第六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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